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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姓氏笔划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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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卫国 王利明 王灿发 王明远  
  王保树 王家林 甘培忠 冯 军  
  卢建平  史际春 叶 林 田思源  
  龙翼飞 刘春田 刘俊海 刘剑文  
  刘隆亨 孙宪忠 朱慈蕴 汤贡亮  
  吴汉东 应松年 张守文 张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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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广良 徐孟洲 崔建远 蔡守秋
 


于 安:现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所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学术兼职: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政策科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宪法行政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社会兼职: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律师公正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法制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规司教育法制咨询专家,信息产业部通信科技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咨询专家,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装备采购管理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顾问,第29届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顾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辽宁、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司法局司法行政专家咨询组成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会委员,《法制日报》专家顾问团成员等。
  研究领域: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政府采购法、紧急状态法。
  主要学术成果和社会活动: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期刊和书籍上发表论文50多篇,在《人民日报》等中央级报纸上发表文章100多篇,出版的独立编著、主编和参与编写的著作30多部。 应中央有关部门邀请,参与《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复议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紧急状态法》、《西部开发促进法》、《电信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研究工作。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起草小组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法》起草小组顾问。
  曾获奖励: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二等奖,中国法学会全国司法改革优秀论文一等奖,清华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

马怀德: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兼任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诉讼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青少年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教育部、国家统计局法律顾问,山东省、福建省、青岛市人民政府顾问,北京市公安局、工商局专家咨询委员。
  2004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研究领域: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
  出版学术专著、合著20余部,专著有《行政法制度建构与判例研究》、《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务》、《行政许可》;主编《中国行政法》、《中国行政诉讼法》、《中国立法体制程序与监督》等;曾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发表论文百余篇。
  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系我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博士,“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995年赴美国波士顿大学作访问学者;1996、1997年赴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作访问学者;2001年赴美国耶鲁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1998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优秀青年教师奖;1997年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尤克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税务学会税收学术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1957年7月毕业于前苏联莫斯科财政学院。曾任财政部海洋石油税务局副局长、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司长、税收科研所所长。曾参与1958、1973、1994年历次宏观税制改革,参与起草有关税收条例和细则。1995年6月和2000年6月两次参加了国际货币基金在华盛顿和苏州举办的中国高级税务官员研讨班。在工作中编审了许多业务手册及有关税收的书籍、丛集、辞典。发表论文、译文数十篇,有的获得税务系统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

尹 田: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专业领域:民法。
  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后留校任教;1985年破格评为讲师;1992年评为副教授,同年公派赴法国图卢兹社会科学大学做访问学者;1993年底回国后任该校法国法研究中心主任、民商法硕士生导师;1995年破格评为教授,同年任法律系副主任;1996年任法律系主任;1999年调北京大学法学院。
  发表法学论文170多篇,出版著作16本。

王卫国: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和企业重组研究中心执行理事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亚洲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信息产业部《电信法》起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国际破产法学会创始会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等。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商会(ICC)仲裁院仲裁员,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专业领域:民法、商法、经济法、法理学和法社会学。
  在民法领域,侧重民法总则、侵权法、财产法理论、债法理论和土地权利研究。商法、经济法方面,主要致力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如国有企业改革、企业破产和重组、银行和资本市场法、土地制度改革、市场规制法基本理论、消费者法等等。

王利明: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第九、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建设部法律顾问,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员。
  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专业领域:民法总论、商法理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行为法。
  1981年12月,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美国密执安大学进修,1994年7月至1994年8月,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讲学,1996年11月至1996年12月,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讲学,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

王灿发: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华环保联合会理事,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理事;
  研究领域:环境法。
  参加了近15年来中国大多数环境法律、法规的起草。从1994年起在《中国环境报》主持“律师信箱”,回答有关环境法的疑难问题200多个。个人独著和与他人合作完成环境法的著作40多部,发表环境法论文70余篇。2005年11月被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文化部、国家环保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2005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

王明远: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土地学会土地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华环保联合会理事,国际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委员会委员,国际律师协会能源、环境、资源与基础设施法分会学术顾问小组成员,曾任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资源法项目顾问。
  研究方向:能源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生物技术法学。
  学术成果:主持或参与多个研究项目;参加多项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起草或论证;在《环境科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主要著作有《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清洁生产法论》、《中国公司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法》、《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
  曾获北京大学环境学学士、环境资源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学博士学位,并在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王保树: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国家检察官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级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
  专业领域:商法、经济法。
  撰写与合作撰写《商法的改革与变动的经济法》、《中国商事法》、《中国公司法原理》、《经济法原理》等20多部著作;发表《资本维持原则的发展趋势》、《商事通则:超越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的改革》等120多篇论文。

王家林: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1967年9月至1973年5月在广西玉林镇法院工作;1973年5月至1976年5月在广西玉林地委党校工作;1976年5月至1991年在河北省财政厅工作,曾任副处长、处长、副厅长,1991年5月至2000年12月在财政部条法司任司长;1999年4月至2002年6月任全国人大财经委《政府采购法》起草工作组副组长;2001年2月至2002年6月被聘为《中国财政年鉴》副主编。1998年2月由司法部审批为律师。

甘培忠: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
  1999年被北京市法学会评为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研究领域:经济法 企业法 公司法 破产法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
  主要著作:《中国经济法律百科全书》(副主编)、《新编经济法学》(合编)、《企业与公司法学》(独著)、《企业法新论》(独著)、《中国经济审判》(主编)、《北京市涉外经济法律研究》(主编)、《经济法律通论》(合编)、《公司控制权的正当行使》(独著)。
  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获北京大学博士学位。

冯 军: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兼传媒与信息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专业领域:行政法学。研究重点是:行政法学基础理论、行政处罚、国家赔偿、国家行政权力的法律控制、传媒信息法制建设等。
   主要著作有:《行政处罚法新论》、《国家赔偿法释论》、《中国行政法的理论与实务》、《“平衡论”的疏漏问题》和《现代行政程序在行政法治中的作用》等。
曾在香港大学法学院、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研究所访问研究。

卢建平: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副秘书长、执委、国际犯罪学会理事。
  2004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四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研究方向:刑事法、国际投资贸易、知识产权等。
  1979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3年考取国家教委公派留学生赴法学习,1988年获法国蒙彼里埃大学法学博士;1988年—1999年在浙江大学任教,广泛涉及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领域。1990年晋升副教授、1995年晋升教授;1999年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国家重点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年8月到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任常务副院长.

史际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美国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领域:经济法、民法、公司法、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主要工作和成果:先后担任过《民法》、《罗马法》、《经济法》、《经济法总论》、《企业和公司法》、《竞争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等课程的讲授。主要论著有《经济法总论》、《论商法》、《企业和公司法》、《香港知识产权法》等,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光明日报》、《法学家》等刊物和国外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百余篇。

叶 林: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任司法部公证律师业务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方向:民法、商法、公司法、证券法。

田思源: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行政法学。
  学术成果∶独立撰写、主编和合著《政治学》、《行政诉讼法概要》等8部著作,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1980-1984年 吉林大学法学院 本科,1984-1986年 吉林大学法学院 硕士,1986年 吉林大学法学院 教师,1994年 吉林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1996-2002年 吉林大学法学院 博士,1997-2002年 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院,修完博士课程。 2003年至现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龙翼飞: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执行所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土地学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研究领域:民法、商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社会保障法。
  1982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 1985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1985年9月至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教授; 1991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刘春田: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兼任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版权协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常务理事,《著作权》杂志副主编。
  研究领域: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培训中心兼职教授、多所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乌克兰《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杂志编委等。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商法经济法研究室副主任、所长助理兼所务办公室主任、社会法研究室主任。
  1989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经济法硕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获民商法博士学位。1996年至1997年,赴挪威奥斯陆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1998年9月,受欧盟资助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研究。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受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资助,赴美国密西根大学和堪萨斯大学作访问学者。
  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政府采购法》等商事经济法律的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自1996年以来,多次赴荷兰、德国、芬兰、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出席国际学术研讨会,并提交英语论文并发表英语演讲。
  自1987年起,已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公司的社会责任》、《欧盟公司法指令全译》等专著或译著12部,在美国《哥伦比亚商法评论》(Columbia Business Law Review)和《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100余篇。《电子商务中的信任机制研究》(英文)在美国商法学会(the Academy of Legal Studies in Business)2001年年会上荣获拉尔夫?邦奇奖(the Ralphe Bunche Award)。1999年9月被北京市法学会授予“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3年被《财经时报》评选为全国“2003年度十大意见领袖”。2005年4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一书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和全国青联举办的“第一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评选中荣获金鼎奖(一等奖)。2005年10月,获得《中国消费者报》社颁发的“三一五文化贡献奖”。

刘剑文: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金融法与财税法副会长、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律师进修学院副院长、中国财税法网(www.cftl.cn)创立人、《财税法论丛》主编、《WTO与中国法律改革》主编、《所得税法论丛》、《国际所得税法研究》、《财税法杂志》总编、《税法学研究文库》总编等。担任国家税务总局“世界银行借款项目”和“联合国计划开发总署项目”中方首席专家。
  长期从事财税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的教学与研究。

刘隆亨: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联合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
  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长期从事经济法、财税法和金融法的教学与研究。曾负责北京市高新技术开发试验区(中关村高科技园区)立法规划工作、海南经济特区立法规划工作。现参加《西部开发促进法》起草工作。
  著有经济法、财税法、银行金融法专著、教材30余本,发表论文150余篇。

孙宪忠: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主要兼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律顾问,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名誉院长、兼职教授,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兼职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兼职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二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专业领域:民法、物权法、不动产法。著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财产法论》;《德国当代物权法》;另有合著约十余部。论文:《财团法人的财产所有权及我国宗教财产归属问题初探》;《公有制的法律实现方式问题》;《物权行为起源及其意义》;《论不动产物权登记》;《论物权变动的原因及其结果的区分原则》;《物权法的基本范畴及主要制度的反思》;另有论文与译文60余篇。
  1993年至1995年作为德国亚历山大?冯?洪堡基金会的学者,在德国汉堡市马克斯-普郎克外国与国际私法研究所从事物权法研究,获洪堡基金会研究证书。

朱慈蕴(女):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目前主要从事商法学、商法基础理论、公司法、证券法和经济法学、经济法基础理论、竞争法、宏观经济管理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主要研究成果包括:专著《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主编、副主编《商法》、《商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律教程》等多部教材,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如《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价值取向》、《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公司的社会责任》、《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要件》、《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诉讼程序》、《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中国的实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的几个问题》、《对一人公司立法与规制的思考》、《一人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的冲击》、《论控制股东的义务》、《规制董事利益冲突交易的披露原则》、《评我国独立董事之引进》、《法治社会下的公司自治》、《反思反垄断:我国应当建立温和型的反垄断制度》、《公司自治与政府规制》、《上市公司信用制度的法律架构》、《资本多数决定原则与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我国公司法应确立揭开公司面纱规则》等。其中专著《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第四届吴玉章奖金优秀奖、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1982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2年完成全国法律本科自学考试,同年晋升为副教授;199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晋升为正教授。

汤贡亮: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财政税收理论与政策方向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央财经大学台湾经济研究所所长、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特约研究员、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世界税法协会(ITLA)理事。
  1968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1980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1995年晋升为教授。著有财政部“十五”规划教材《税法》、财政部统编教材《税收理论研究》、《走向市场经济的中国税制改革研究》等著作20余本,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8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研究领域:民商法、知识产权法。
  主要成果:著有《知识产权法概论》(主编)、《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合著)、《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合著)等著作10余部。另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文章100余篇。其中1986年主编的《知识产权法概论》是我国第一部知识产权法教材,专著和论文曾获首届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湖北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等。

应松年: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现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研究组副组长,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制研究所所长。
   研究方向:行政法基础理论、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行政程序等。
   主要著作有《当代中国行政法》等。1960年华东政法学院毕业;1960—1981年新疆伊犁州工作,任州教育局调研室负责人;1981年—1983年,西北政法学院;1983年—1995年,中国政法大学,专业为行政法学。

张守文: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200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三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1985年入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先后获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曾在法院进行过两年的工作锻炼;1994年7月开始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并先后被破格晋升为讲师、副教授和教授;2002年开始任博士生导师。获教育部首届高校青年教师奖。

张明杰(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所长助理。主要从事行政法学研究,涉及的领域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行政程序、公务员法、公益诉讼法等。
  1985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2003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宪法行政法学博士学位。自1988年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至今。其间曾赴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等院校进修。

张新宝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200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
  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团中央第三届全国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一等奖,中国人民大学第八届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重要贡献”荣誉证书;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民法类)一等奖。
  研究领域:侵权法、人格权法、合同法、民法和信息法。
  主要著作:《中国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原理》、《名誉权的法律保护》、《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研究》、《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译)、《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等。

李明德: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秘书长。
  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尤其是美国知识产权法。出版专著、译著(包括合著、合译)8部,并在《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知识产权》和《中国版权》等刊物上发表论文约50余篇。主要著作有:《特别301条款与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美国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版权产业与知识经济》,《网络环境中的版权保护》,《美国形象权法研究》等。

李顺德: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专家评审组成员、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学术顾问、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理事、“四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学院远程教育课程导师、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远程教育课程导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培训中心兼职教授。
  1985年成为我国首批专利代理人,开始从事专利代理和知识产权研究,曾承担《世界专利制度发展趋势的研究》、《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发展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反垄断对策研究》、《WTO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入世后知识产权保护研究》、《科技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关系研究》、《电信及网络知识产权有关问题研究》、《中国地理标识保护两套体制评估研究》、《WTO第二轮谈判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等重点课题任务,并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多项专题研究工作。主要著作有《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中的法律问题》(合著)、《知识产权法律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导读》(合著)、《知识产权概论》、《WTO的TRIPS协议解析》等。参加了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订和修改工作。

杨立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和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1975年从事司法、法律研究工作,历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烟台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近年来多次到早稻田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铭传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等院校访问讲学。自1975年开始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980年起研修民商法理论和实践问题,在侵权行为法、人格权法、债法、物权法和亲属法领域有深入研究。
  研究领域:民商法学。
  主要著作:《侵权法论》(已出第三版)、《人身权法论》(已出第三版)、《人格权法专论》、《亲属法专论》、《侵权行为法专论》、《合同法专论》、《物权法新概念与新规则》、《大众物权法》、《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1—8集)、《共有权理论与适用》等专著50余部。主编《物权法》、《类型侵权行为法研究》、《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1—14集)等著作、教材7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等报刊杂志发表法学论文400余篇。

杨建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东亚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任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教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理事,北京市纪检监察学会常务理事,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特邀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成员,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律顾问。
  主要从事中外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研究。
  1980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读本科,一学期后,以优异成绩被教育部选送赴日本留学。先后在筑波大学攻读经济法和贸易法,获得社会科学士学位;在一桥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攻读行政法,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博士后研究。1993年回国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职。 1993年—2000年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0年晋升教授、博士生导师。代表作是《日本行政法通论》,共有著作6部;参加编写各类教材20余部;论文160余篇。

汪 劲: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994-1997,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其间公派赴日本法政大学留学,1997年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沈四宝: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席、仲裁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
  研究方向:国际商法、公司法、证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仲裁、知识产权保护。
  主要著作有:《美国标准公司法》、《西方国家公司法概论》、《国际投资法》、《股份制企业的组建和运作》、《国际商法简编》、《中国涉外经济法》,并在国内外杂志上发表四十多篇中英文专业论文。
  1965年至1970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获法学学士学位;1979年至1981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并获法学硕士学位;1981年至1983年在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
  1984年以来,曾代理过上百件涉外经济争议案。担任数家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研究会理事,兼任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第二人民检察分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海淀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并受聘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河北大学、湘潭大学、上海大学、国家检察官干部学院、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兼职教授。
  1979年—1983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读本科,1983年7月—1986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公费研究生,1986年7月至今中国人民大学任教,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兴良: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原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
  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二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研究领域:刑法理论、主要研究犯罪。
  主要研究成果:个人专著《正当防卫论》、《共同犯罪论》、《遗传与犯罪》等;主编《刑法全书》等20多部;合著《刑法学原理》等30多部;合译《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等4部。
  1977年12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1981年12月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4年12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8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陈泽宪: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刑事法学重点学科负责人、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兼任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
  1982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同年8月至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中心从事科研工作;1987年8月至1988年8月作为中美法律教育交流委员会(CLEEC)项目访问学者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法学院研修;1994年至1997年应邀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修改小组成员参加刑法修订起草工作;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兼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0年9月至2001年9月作为国家公派的富布赖特(Fulbright)学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和耶鲁大学法学院从事学术研究。
  研究领域:刑法、国际法、经济刑法、国际刑法、国际人权法。
  主要著作:《刑事法治之求索》、《经济刑法新论》、《新刑法单位犯罪的认定与处罚》、《毒品犯罪及对策》、《刑法概论》等。论文:《ICCPR的批准与国内刑事法制改革面临的挑战》、《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性质》、《死刑的限制适用》、《司法独立与权力监督》、《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改革司法体制与防治司法腐败》、《刑法修改中的罪刑法定问题》、《刑事法制发展与公民权利保护》、《市场经济的刑法调控原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经济违法行为刑事化的立法原则》等。

陈桂明: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全国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司法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导师,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贵州省委省政府科教顾问,《法制日报》法学专家顾问团成员,多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湘潭大学、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兼职教授。
  教学和研究领域: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司法制度等。发表论文近百篇,出版论著十余部。主要代表作《诉讼公正与程序保障》、《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民事诉讼法通论》、《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程序安定论》、《民事诉讼中法院职权的弱化及其效应》、《论推定》、《诉讼契约论》、《我国民事诉讼上诉审制度之检讨与重构》、《诉讼欺诈及其法律控制》、《民事举证时效初探》、《缺席审判制度研究》等。先后多次主持和承担国家级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参加过多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起草和论证。还多次出国考察、讲学或做访问学者。
  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二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1980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学习法律专业,1984年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先后在该校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系全国首位民事诉讼法学博士。1987年留中国政法大学任教,1992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6年破格晋升为教授,2000年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陈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自1988年以来,一直从事民商法研究,主要研究领域是:
  公司法,在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公司法论文,论题的主要范围是公司资本制度、设立制度和治理制度等;
  证券法,在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数篇有关证券法论文,主要是信息公开制度、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和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等;
  物权法,在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承担法学所“中国物权法课题组”提出的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用益物权部分的撰写工作,在海域使用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制定过程中,担任立法咨询工作。
  目前正在研究的项目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研究”、“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研究”等。
  198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周光权: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兼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兼职研究员、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2002年获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3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2004年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2005年获第一届“法鼎奖”(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银奖。
  研究方向:刑法学。
  主要学术成果:主要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90余篇;专著、个人教材:《注意义务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刑法各论讲义》(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刑法学的向度》(“中青年法学文库”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合著作品:参与撰写或者担任副主编的作品包括《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刑法新问题探究》(与张明楷、黎宏共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等10余部。
  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1996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刑法学,1999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92年7月至1996年9月,在四川省司法厅工作;1999年8月博士毕业后到清华大学工作,历任讲师(1999)、副教授(2000)、教授(2005);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

郑胜利:现任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美国西雅图大学、英国伦敦大学、瑞士洛桑大学、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德国慕尼黑大学访问学者。
  研究方向:计算机技术、知识产权、科技法、专利、技术许可、计算机法律保护。
  1969年北京大学地球物理系大气物理专业学士;1985年3月-1986年3月美国专利局等单位进修学习;1990年4月-5月英国伦敦大学、瑞士洛桑大学、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德国慕尼黑大学访问学者;1992年7月-1993年7月美国西雅图大学访问学者。

赵旭东: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兼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
  自1985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民商法、尤其是法人制度、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方面的教学和研究。著有《企业法律形态论》、《法人制度论》、《公司法学》等学术箸作。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刊物上发表有多篇学术论文。1999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2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5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4年,担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司法起草专家小组成员。

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1990年至1991年赴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
  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国际刑法、港澳台刑法。长期以来,致力于中国刑法改革,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以及国际犯罪和国际刑法问题的研究,发表论文400余篇。
  主要学术著作:《犯罪主体论》、《犯罪未遂的理论与实践》、《刑法研究系列》、《侵犯财产罪》、《改革开放中的刑法理论与实务》,《犯罪主体论》、《刑法研究系列》(五卷本)、《改革开放中的刑法理论与实务》等 出版个人专著、主编及合著书籍100余部,论著多次获得国家级、部委级或院校的奖励。还主持或参与主持了国家、部委级科研项目及与香港、日本、法国的合作研究项目20多项。由于教学科研成绩斐然,1991年被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3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

唐广良: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络争议解决中心专家。在商务纠纷的解决及变通争议解决(ADR)程序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教学与研究工作,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在计算机法、网络法、电子商务法等方面成绩突出。十几年来,一直跟踪研究高新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1993年11月,作为国家青年社科基金研究成果的《计算机法》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随着计算机网络在中国的发展和应用,近几年主要从事与互联网及域名有关的法律问题的研究,是中国互联网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起草主持人,现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络争议解决中心”副主任。在传统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研究也卓有成绩。
  出版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方面的学术专著、论文及译著,成果总字数已超过300万。自1999年起担任《知识产权研究》的主编,在《知识产权文丛》创办初期任该出版物的执行编辑,同时还是《知识产权办案参考》的主要策划人之一。这些出版物在中国的学术界、司法界、律师界都有广泛的影响。
  1985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1990年7月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

徐孟洲: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兼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金融与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和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研究领域:经济法总论、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
  1985年以来发表论文80余篇,其代表论文有:《经济法的对象、根据和体系结构研究》、《略论宏观经济调控法》、《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经济法耦合》、《论经济法的客观基础与人文理念》、《论税法原则及其功能》、《中国税法的新渊源》等;主要著作有《经济法原理》、《涉外经济法》、《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市场竞争的法律调整与对策》、《税法学》、《中国金融法律制度》、《信托法学》、《银行法教程》、《企业竞争行为规范》等。

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任中国土地学会土地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法律顾问,北京市检察院咨询监督员,《人民法院报》咨询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二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研究领域:民法。主要著作:《合同责任研究》、《准物权研究》、《合同法》主编;主要论文:《准物权的理论问题》、《水权与民法理论及物权法典的制定》、《“四荒”拍卖与土地使用权》等,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1978年3月至1980年12月在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81年3月至1984年12月在吉林大学法律系研究生院攻读民法学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1月至1992年10月任吉林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2年10月至1996年8月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6年8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2000年1月至12月在美国franklin pierce law center高级访问学者。

蔡守秋: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现任武汉大学、福州大学、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土资源法研究会副理事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
  长期从事环境资源法律和政策、国际环境资源法律和政策、可持续发展法和政策的研究和教学工作。曾参加《环境保护法》等10多项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立法起草研究工作。曾主持、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六五”、“八五”、“九五”规划法学重点项目、亚洲银行项目等30余项科研课题。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环境保护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国家重点学科(环境资源法学)的学术带头人。是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多次获得湖北省、武汉市和司法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00年12月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杰出贡献者”荣誉称号。发表论文200多篇、著作或教材20多部。代表著作和教材有《中国环境政策概论》、《国土法的理论与实践》、《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行政诉讼》、《环境外交概论》、《环境法教程》、《环境资源法论》、《环境政策法律问题研究》、《环境资源法学教程》、《当代海洋环境资源法》、《欧盟环境政策法律研究》、《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国际环境法》、《生态安全、环境与贸易法律问题研究》、《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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